为提高节能服务公司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04月30日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评价技术导则(GB/T 40010-2021),并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工作,我网推出认证咨询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提供的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发电等类别的服务。
二、认证内容和等级
认证从服务能力、过程控制、服务绩效三个方面对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相应专业范围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确定为5个等级。即AAAAA、AAAA、AAA、AA、A级。
三、认证依据
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评价技术导则》(GB/T 40010-2021);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规则》;
四、申请认证基本条件
1. 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2.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以上已正式投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可随时提出认证申请。
1. 企业应填写《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附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我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我机构负责认证的咨询工作,包括材料编写、认证指导、申请受理、合同签订、费用收取等。
3. 认证通过后,由认证机构颁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并授权获证企业使用认证标志。
4. 结果发布和公示
获证企业信息将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
5. 认证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应每年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查。如企业需要调整已获证范围的服务认证等级,可按照认证机构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认证有效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并签订认证合同。
六、认证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收费原则并收取费用,推广期享受八折优惠价。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10-61271878/18811772331
邮 箱:18811772331@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2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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